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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法義辯正過程,根本無須考慮對方是否「相信」 2010-12-15, 8:00 am | |
| - 引言回復 :
- 淨堂 發表於 Wed.12/15, 2010 10:44 am
既然是法義辯證 就請提出確實證明來說服淨堂啊 無法拿出證據,又只會說一些人身攻擊的話 這算哪門子的法義辯正 法義辯正過程,根本無須考慮對方是否「相信」,以避免落入「訴諸信心(appeal to faith)之謬誤」(辯方若藉口「不信」就可能把持辯正勝負的認證權)。 至於人身攻擊,x堂你的罪行早已罄竹難書,你根本沒資格再指責他人如何對你人身攻擊,證據如下: http://album.udn.com/deadjingtang/1987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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