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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寶積經並未限制只有佛陀或菩薩才能為救人而殺惡人 2010-03-31, 8:24 am | |
| - 引言回復 :
- 明覺 發表於 Fri.03/26, 2010 10:41 am
我談開緣,洗心明覺卻鸚鵡學舌的說那是方便生下流,甚至說什麼「廣行殺盜淫妄以為菩薩」,洗心明覺不知〔開緣是個案,廣行是通案〕,兩者怎能混為一談。 - 引言回復 :
- 淨堂 發表於 Fri.03/26, 2010 01:09 pm
世尊在過去世當菩薩時為了救五百商人而殺死一惡人這做法是正確的啊(誰又能說佛陀是錯的???)所以明覺這人根本不懂佛法 我談這不殺戒的開緣及事例,是為申論死刑之存在確有其必要,淨堂卻只能嚷嚷什麼世尊過去世當菩薩時為救人而殺惡人的做法是正確的,甚至還說什麼「誰又能說佛陀是錯的」(淨堂在暗示其實佛陀是錯的但淨堂不敢明講),淨堂也沒針對我這句〔開緣是個案,廣行是通案〕提出辯正,淨堂居然認為只有佛陀或菩薩才能為救人而殺惡人,然而寶積經並未明言如此限制,可見淨堂這人根本不懂佛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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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回復: 寶積經並未限制只有佛陀或菩薩才能為救人而殺惡人 2010-04-01, 10:39 am | |
| - 引言回復 :
- 淨堂 發表於: Wed.03/31, 2010 12:52 pm
明覺:既然你自認為有此好口才,那你可以去向泰國等佛教國家 請泰國的佛教國家不要執行死刑啊 這裡是法義辯正論壇,辯正重點在法義,不是事相,淨堂你發言每每落於事相,意圖執事廢理以達到辨正上的勝利,你這種為求勝利不顧一切的發言態度,相當幼稚。 至於我提的〔開緣是個案,廣行是通案〕,你似乎無力分析辯正,其實你應該從〔開緣時機〕與〔開緣方法〕進行辯正申論。 你這個自以為開悟的知名人士(知什麼名?惡名?),居然連如何辨正都要我這個沒開悟的無名小卒來教導?難怪沒有人公開承認你開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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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回復: 寶積經並未限制只有佛陀或菩薩才能為救人而殺惡人 2010-04-06, 4:57 am | |
| - 引言回復 :
- 淨堂 發表於 Fri.04/02, 2010 12:31 pm
社會上有哪一個人會接受你所瞎扯的是否要廢除死刑的看法? 淨堂這種帖子就是典型的訴諸群眾與訴諸無知謬誤,茲轉貼相關資料如下: - 引言回復 :
- 訴諸群眾(拉丁語:Argumentum ad populum)是一種邏輯謬誤、一種社會心理的狀態、也是一種宣傳的技巧,常被稱為「從眾」,代表人類害怕在社會中被孤立,因而向社會其他多數靠攏的一種過程。
從眾效應 人類經常會有一種傾向,去從事或相信其他多數人從事或相信的東西,就是所謂的「從眾效應」。為了不讓自己在社會中孤立,所以社會個體常常不經思考就選擇與大多數人相同的選擇,而從眾效應就是訴諸群眾的謬誤和宣傳的基礎。
英文中的名稱為bandwagon(樂隊花車),也就是在花車大遊行中搭載樂隊的花車。參加者只要跳上了這台樂隊花車,就能夠輕鬆地享受遊行中的音樂,又不用走路,也因此,英文中的「jumping on the bandwagon」(跳上樂隊花車)就代表了「進入主流」。
在選舉當中經常可以看見從眾效應,例如許多選民喜歡將票投給他自己認為(或媒體宣稱)比較容易獲勝的候選人或政黨,而非自己喜歡的,藉此提高自己與贏家站在同一邊的機會。在台灣,這種效應又被稱為「西瓜偎大邊」(台語發音)。
訴諸群眾的謬誤 從眾效應衍生出謬誤,又被稱為「從眾謬誤」,也就是將許多人或所有人所相信的事情視為真實,例如「大家都這麼說,一定不會錯」!
但許多事實證明,多數或所有人相信的事情,在當下或經過時間的演進,並不一定是對的事情。比方說,古時候幾乎所有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但事實卻非如此。
宣傳法 建構於從眾效應的宣傳手法則是常見的宣傳法,宣傳者營造出一種「加入我們,否則就是與大家作對」的氣氛,要求閱聽人接受某種彷彿大家都接受的想法。訴諸群眾的宣傳也暗示閱聽人:「寧可與勝利者站在同一邊,而不要太去計較是非!」
從眾效應也常常與其他的手法合併使用,例如在廣告中經常可以看到類似「每五個醫師中就有四個推薦某種牌子的口香糖……」的文案,這種文案同時利用了從眾效應及「訴諸權威」兩種宣傳手法或謬誤。 再來是: - 引言回復 :
- 訴諸無知(英語:argument from ignorance,或(拉丁语)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是一種邏輯謬誤。人們斷定一件事物是正確,只是因為它未被證明是錯誤,或斷定一件事物是錯誤,只因為它未被證明是正確,都屬訴諸無知。
邏輯謬誤 兩種最常見的訴諸無知的方式,可以概括如下:
某件事未被解釋(或未被明確解釋),所以它不是真實的。 因為一個假設沒有足夠的證據被證實,所以另一個假設是正確的。 科學哲學有一句諺語:“缺乏證據不是證偽的證據。”同樣地,一個假設缺乏證據,也不能被當作另一假設的證據。當說話者訴諸無知時,通常會一廂情願地把一件事斷定為錯誤或難以置信,然後以這個認知上的隔閡,作為他堅持的另一事物的“證據”。
例子 “你不能證實你的觀點,所以別跟我爭論!”(這是訴諸無知典型的例子,辯論者未能證明他的觀點,未必就一定代表他是錯的。) “太陽系一定在少於一百萬年前形成,因為就算太陽只是由煤和氧組成,以太陽釋放能量的速度,在這段時間內燃料必已耗盡。”(這是19世紀百科全書的訴諸無知的謬誤,建基於在當時沒有方法比煤更有效率的燃料。但當20世紀發現輻射和核聚變,太陽的年齡即被假設為數十億年。) 伯明翰主教蒙特弗洛爾(Hugh Montefiore)在他的著作《神的可能性》(Probability of God)駁斥進化論時寫到:“如果北極熊在北極沒有任何天敵,那麼它們便不需要一身白色毛髮作保護色了。”這論斷被动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著作《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中推翻。道金斯指出當北極熊捕猎時,保護色能協助隱藏行蹤,以免被猎物發現。 淨堂是看不懂以上資料的,淨堂自己常犯的謬誤還不只這個。任何一個論壇若想提昇水準,首要之務是不給這種人發言,反正這種人的帖子沒水準也無法利益眾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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