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回復 :
- 洗心明覺 發表於 Wed.03/24, 2010 04:54 pm
這太扯了
主持正義的法官的果報是下地獄
如果判決泯滅人性罪大惡極如同陳進興之流 槍決
是維護了社會正義 保障了婦女
若照樓上引經論說
佛教認為這些執法者 因審判惡人 而下地獄
豈有此理
此善良執法者殺惡人以維社會秩序
當升天當天神
反對佛經說法
反對廢除死刑
當善用死刑懲治惡人
洗心明覺只能汪汪吼叫什麼〔豈有此理、反對佛經說法、當善用死刑懲治惡人、當善用死刑懲治惡人〕所以可見洗心明覺從未信仰佛教,也從未接受過佛教,洗心明覺自始至終只信自己。
洗心明覺應該參究〔為何主持正義的法官在簽發死刑令後的果報是下地獄?〕洗心明覺應該提起正念、認真觀察這每個個案的司法人員在執行死刑令的動機應非為報復,亦非因殺人有快感,而是因為現行法令使然,再來,死刑是依據現行刑法及相關規定所作判決,法官僅依據法令判決,法務部長也依據法令簽發死刑令,劊子手對死刑犯也無仇恨,以上司法人員並無報復或其他不良情緒,完全缺乏任何形成地獄果報的心理因素,那麼,司法人員怎麼可能因為執行死刑而下地獄?可見《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及《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地獄品》裡的司法人員未必是如洗心明覺所假設的〔主持正義〕,而是〔沒有主持正義〕的。
再轉貼二則供參:
- 引言回復 :
http://msuvictor.pixnet.net/blog/post/30522817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 - 如是我聞(三)
原文:
余某者老於幕府,司刑名四十餘年。後臥病瀕危,燈月下恍惚似有鬼為厲者,余某慨然曰:「吾存心忠厚,誓不敢妄殺一人,此鬼胡為乎來耶?」夜夢數人浴血泣曰:「君知刻酷之積怨,不知忠厚亦能積怨也。夫煢煢孱弱,慘被人戕,就死之時,楚毒萬狀。孤魂飲泣,銜恨九泉,惟望強暴就誅,一申積憤。而君但見生者之可憫,不見死者之可悲,刀筆舞文,曲相開脫,遂使兇殘漏網,白骨沉冤。君試設身處地,如君無罪無辜,受人屠割,魂魄有知,旁觀讞是獄者,改重傷為輕,改多傷為少,改理曲為理直,改有心為無心,使君切齒之仇,從容脫械,仍縱橫於人世,君感乎怨乎?不是之思,而詡詡以縱惡為陰功,被枉死者,不仇君而仇誰乎?」余某惶怖而寤,以所夢備告其子,回手自撾曰:「吾所見左矣,吾所見左矣。」就枕未安而歿。
翻譯:
有位余某人,在官衙當了一輩子幕僚,掌管刑律四十多年。後來,他病重瀕危之際,在燈前月下,總是恍恍惚惚能看見一些面目猙獰的鬼在眼前晃動。余某人慨歎道:「我一輩子存心忠厚,曾發誓不錯殺一人,這些鬼又來幹什麼呢?」
這天夜裡,余某人夢見了幾個渾身是血的人站在他面前,對他說道:「你只知道為官苛刻,量刑殘酷會積下怨恨;卻不知道不辯善惡的所謂『忠厚』也能積下怨恨。那些無權無勢的弱者,淒慘的被人殺害,在臨死之時,是何等痛苦啊!真是孤魂飲泣,含恨於九泉,他們唯一的希望,就是能看到強暴伏誅,一申心頭的積憤。
而您呢?卻只看到活著的可憐,看不到死去者的可悲,您以如刀之筆,舞文弄墨,用各種手段為他們開脫罪責。才使那些作惡的凶暴之徒漏網,地下的白骨沉冤無訴。請您試著設身處地的想一想:假如您無罪而無辜的受到別人的宰割,如若靈魂有知,旁觀別人處理獄案,眼看著他把嚴重傷害他人改為輕傷,把多傷改為少傷,把無理斷為有理,把有意改為無意,使您切齒仇恨的罪犯,輕易獲得釋放,仍讓他橫行於世,您對這種情況,是感激呢,還是怨恨呢?您不認真的思索這番道理,反而把縱惡自詡為陰功,那些在您的刀筆之下屈死,有冤不能申的陰魂,不恨您還能恨誰呢?」
余某人聽罷,惶恐不已,忽然醒來,把夢境詳細的告訴了他的兒子,並回手打著自己的嘴巴說道:「我的見識太低下淺薄了!我的見識太低下淺薄了!」說著便倒下去,頭還沒沾枕頭,就斷氣了。
這個余某人的下場說明了什麼?從嚴量刑固然是一種失衡(所以有惡報),從寬減刑也一樣是失衡(所以一樣有惡報),這個余某人的頭腦與洗心明覺與淨堂一樣完全缺乏〔開緣〕概念。
- 引言回復 :
http://www.amtb.org.tw/story/story.asp?web_choice=3&web_detail=show
淨空法師開示
殺生戒也有開緣。佛舉例說,有一個出家人要遠行,搭乘一個貿易團體的船渡大海。船上有五百商主,其中有一個人起了一個惡念,想把其他的同伴害死,獨吞財物。這個出家人有他心通,商人惡念一起,他就曉得了。這是利令智昏,不能勸他;你要是勸他,他想:「我的祕密被你洩漏了,頭一個殺你滅口。」出家人不是為自己,如果真的被殺了,能防止他害別人,菩薩也願意捨身救度一切眾生。但是這個事情又不能商量,怎麼辦?趁他不防備的時候,先把他殺了,這是開了殺戒。出家人這麼做,救了全部人,這是開緣。因為如果這個事情讓壞人做成,其他同伴全部被殺死,財物被侵佔,他既犯殺戒又犯盜戒,果報在阿鼻地獄。他現在被人殺了,不墮阿鼻地獄;換言之,這是從阿鼻地獄把他救出來。所以,這個時候不能不開緣。除非你不知道,知道了,一定要救眾生。佛法是活潑的,不是死板的,一定要懂得我是為利益眾生,不是為自己。
(節錄自《阿難問事佛吉凶經》15-14-79)
上面那個故事的主角雖是出家人,但其原則也適用於在家人,因為不殺戒是佛門四眾共戒。
洗心明覺看到〔開緣〕二字了嗎?洗心明覺要明白:佛法是活潑的,不是死板的,《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及《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地獄品》裡的司法人員若是為利益眾生,不是為自己,那麼他們是不會因為依法執行死刑而墮大巷地獄,反過來說,司法人員若不是為利益眾生,而是只為自己,那麼他們依法執行死刑就必墮大巷地獄。
在台壇,洗心明覺與淨堂算是完全缺乏〔開緣〕概念的常客,每遇是非題就只會執於一邊,並據此打彼,大概是資質程度低下之故,或許〔開緣〕概念是超越是非的(例如在戒律而言,原則上是不殺因為殺生必受報,但在開緣時是因為某些狀況而可殺生且不受報,這就是開緣義理的深奧之處),對於洗心明覺與淨堂這種頭腦簡單之輩而言,〔開緣〕概念的確是複雜深奧許多。
所以我們不能反對《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及《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地獄品》,殺死死刑犯的行為表相絕非墮地獄的業因,殺死死刑犯的發心錯誤(是為自己)才是墮地獄的業因,若殺死死刑犯的發心是正確的(是為眾生),那就不適用《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及《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地獄品》這兩品的墮地獄要件。
《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及《佛說立世阿毘曇論.地獄品》這兩品既將司法人員與屠宰業並列,可見這是暗示了某些司法人員的執法心態與屠宰業者相同,發心不正,果報自當與屠宰業者相同─皆墮地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