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回復 :
- 日誌 發表於 Tue.01/18, 2011 08: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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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匹狐?這日誌越來越像台壇聖榕了!(台壇聖榕曾罵某位網友是豬狗)
未證言證在禪宗裡稱野狐,沒聽說過百丈度野狐嗎?〈未涉及人身攻擊〉
我本以為你是作家〈看來是法律人〉,但你報復心顯而易見〈是實情未涉及人身攻擊〉,三匹狐是說未證言證三匹野狐〈未涉及人身攻擊〉!
明覺說我像誰這倒是人身攻擊!哈~法律人我可以保留法律追訴權嗎?
正覺三匹狐~
ㄧ個證得說不需保任〈立言〉
ㄧ個說念佛不用淨心〈畫一〉
一個毀謗污衊烏龍訪〈參訪〉
日誌一再的質疑明覺身分,不肯專心參與法義辯正,這正是網路上常見的典型人身攻擊惡行,明覺視之為已墮負處之相狀,易言之,這只是日誌被明覺駁倒而作的垂死掙扎罷了。
明覺常提醒大家別對網友作人身攻擊,但從未拿系爭帖子揚言保留法律追訴權,這是因為明覺本意只是為提昇本論壇辯正品質,而非為維護這個「明覺」。
明覺也不想維護這個「明覺」,這是因為本論壇主機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戶政單位登記資料根本沒有「明覺」,明覺在上帖提到類似事件常以庭外和解結案的原因即在於此。
反觀日誌念念只想維護自己,所以揚言保留法律追訴權,看來,日誌認為「日誌」這個從未在本論壇主機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戶政單位登記的名號很需要法律來保護呢。
聖榕與那位受害網友的網名都不是台壇主機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戶政單位登記的名號,完全沒有法律保護,所以那位受害網友亦無意提告,明覺倒是想起了賢愚經的百頭魚故事,而開始擔心聖榕。
至於百丈度野狐故事,為讓日誌知道自己錯在哪,明覺轉貼該故事如下: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X69/1322_001.htm【經錄部類】〔禪宗類〕〔諸宗著述部〕
【經文資訊】卍新纂續藏經 第六十九冊 No. 1322《百丈懷海禪師語錄(四家語錄卷二)》
X69n1322_p0006c03(00)║師每日上堂。常有一老人聽法。隨眾散去。一日不去。
X69n1322_p0006c04(00)║師乃問。立者何人。老人云。某甲於過去迦葉佛時。
X69n1322_p0006c05(01)║曾住此山。有學人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
。對云。X69n1322_p0006c06(00)║
不落因果。墮在野狐身。今請和尚代一轉語。師云。
X69n1322_p0006c07(01)║汝但問。老人便問。大修行底人。還落因果也無。師云。
X69n1322_p0006c08(01)║不昧因果。老人於言下大悟。告辭師云。
X69n1322_p0006c09(06)║某甲已免野狐身。住在山後。乞依亡僧燒送。師令維那白槌告眾。
X69n1322_p0006c10(01)║齋後普請送亡僧。大眾不能詳。師領眾至山後巖下。
X69n1322_p0006c11(01)║以杖挑出一死狐。乃依法火葬。至晚參。師舉前因緣次。
X69n1322_p0006c12(00)║黃檗便問。古人錯對一轉語。落在野狐身。
X69n1322_p0006c13(04)║今日轉轉不錯是如何。師云。近前來。向汝道。黃檗近前。
X69n1322_p0006c14(03)║打師一掌。師拍手笑云。將謂胡鬚赤。更有赤鬚胡。
X69n1322_p0006c15(04)║時溈山在會下作典座。司馬頭陀。舉野狐話問。典座作麼生。
X69n1322_p0006c16(01)║典座。以手撼門扇三下。司馬云。太麤生。典座云。
X69n1322_p0006c17(03)║佛法不是這箇道理。後溈山舉黃檗問野狐話。問仰山。
X69n1322_p0006c18(02)║仰山云。黃檗常用此機。溈山云。汝道。天生得。從人得。
X69n1322_p0006c19(02)║仰山云。亦是稟受師承。亦是自宗通。溈山云。如是如是。
這故事情節很簡單,我輩佛教弟子大多早已知之甚詳,我就不再贅述。我要表達的是:我常看到有幾位網友每遇意見不合者,就將對方貼標籤,例如,《百丈懷海禪師語錄》既提到野狐,就被幾位網友引用來稱呼意見不合者為野狐,若遇明覺質疑,就拿《百丈懷海禪師語錄》的野狐故事作為背書,那麼,《百丈懷海禪師語錄》的野狐故事真的可以當作背書嗎?
請大家注意,百丈懷海禪師根本沒說那個老人是野狐,而是那個老人自認為是野狐(看到【對云】了嗎?這是那個老人在回應百丈懷海禪師!)(所以明覺再次奉勸那種敢罵他人是野狐的網友!國學常識要加強!),而且百丈懷海禪師與那個老人之間並未辯正法義或意見不合。至於【後溈山舉黃檗問野狐話】部分,也沒有哪個人在罵哪個人是野狐。就算百丈懷海禪師在別處曾說那個老人是野狐,明覺也請那種敢罵他人是野狐的網友自我檢討自己何德何能自比為百丈懷海禪師?
至於以下這個《賢愚經》所載部分,日誌既未回應,明覺得據以視之為【日誌自知理屈故罵蕭徒為狐】!日誌既自知理屈,即應停止罵人,否則,就是否定《賢愚經》了。
- 引言回復 :
- 得一大魚,身有百頭,若干種類,驢馬駱駝、狼豬狗、猿猴狐狸,如斯之屬。眾人甚怪,競集看之。是時世尊,告阿難曰:「彼有何事,大眾皆集?汝往試看。」阿難受教,即往看視。見一大魚,身有百頭,還白世尊,如所見事。....
理若短屈,即便罵言:『汝等愚騃!無所識別,劇於畜生,知曉何法?』諸百獸頭,皆用比之,如是數數,非一非二。緣是果報,今受魚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