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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 886 注冊日期 : 2009-07-03
| 主題: 【參訪先生】在辯正時涉嫌邏輯謬誤 2009-07-06, 11:34 am | |
| - 引言回復 :
- 參訪 發表於 Sun.07/05, 2009 08:40 pm
經文的開示,羅丹先生是公然質疑的。而經文開示藏識難知,所以證了,就不是凡夫。對於凡夫而言,藏識的行相不可知;證了以後而離凡夫位,就可以現觀藏識。這段經文並不艱澀難懂,應該是不難了知的。
由羅丹先生的質疑,已經確定羅丹先生是凡夫。只是身為凡夫而公然質疑經典,真的令人搖頭。如果羅丹先生沒有相關經文的討論,而只能質疑經文,那個人就默然了!因為個人是深信經典的,對於質難經典的人,個人是無法接受的。 - 引言回復 :
- 參訪 發表於 Sun.07/05, 2009 06:21 pm
羅丹先生似乎是不信受經典的人,所以直接質難經文的開示。對於不信受經典的「佛教徒」,個人是沒有對話的意願的。 - 引言回復 :
- 人身攻擊(ad hominem):拉丁語「向著人」的意思。辯者用人身攻擊來攻擊對手,而不是在討論議題。當辯者不能用證據、事實或理由去維護他的立場,他可能透過標籤、稻草人、罵人、挑釁及憤怒的人身攻擊方式來攻擊對手。
訴諸信心(appeal to faith):(例如:如果你不相信,是不能清楚明白的。)如果辯者倚仗信心作為他論據的根基,那麼你在以後的討論所能得到的將不多。根據定義,「信心」是倚靠相信,並非靠邏輯或證據支持。信心倚賴非理性的思想,並會產生不妥協。
【參訪先生】在辯正時涉及人身攻擊(ad hominem)及訴諸信心(appeal to faith)這兩項邏輯謬誤,而且受害人還是本站站長,簡直是無理取鬧,爰據此認定【參訪先生】在鬧版並已被羅丹駁倒。 凡是在辯正時扯到對方的信仰或個人身分背景者,皆得視為在鬧版並已被對方駁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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