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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 轉貼:法義辯正必引經據典的經證─《增壹阿含經》 2010-10-26, 7:05 a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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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比亞 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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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在那裡規定任何人論辯佛法義理時得用佛教的經文來質疑呢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2/0125_021.htm
【經錄部類】〔阿含部類〕〔阿含部〕 【經文資訊】大正新脩大藏經 第二冊 No. 125《增壹阿含經》 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一 苦樂品第二十九 T02n0125_p0657a02(02)║「彼云何名為法辯?十二部經如來所說, T02n0125_p0657a03(03)║所謂契經、祇夜、本末、偈、因緣、授決、已說、造頌、生經、方等、 T02n0125_p0657a04(00)║合集、未曾有,及諸有為法、無為法,有漏法、 T02n0125_p0657a05(01)║無漏法,諸法之實不可沮壞,所可總持者, T02n0125_p0657a06(00)║是謂名為法辯。
以上所謂〔彼云何名為法辯?十二部經如來所說〕的意思就是說,辯論佛法當以佛經為範圍。
那是當然,因為,在論辯佛法義理時,若不用佛教的經文來質疑,有意義嗎?
辯論某種學理時,自應引用與該學理有關的資料來辯論。例如我們辯論台灣現行法令疑義時,當然是引用台灣現行法令相關資料,不可能引用非關台灣現行法令的資料,世間法如此,出世間法亦復如是。
不熟佛經者,請知所進退,請別再參與辯論。
- 拉比亞 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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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於是先無條件要人去接受只有佛經說的才是道理了,世上絕無此一說。 這與〔接受〕無關。我引用佛經並不等於我信仰或接受〔佛經是真理〕。 看來你的頭腦很容易將不同層面的事物或問題給混為一談,你不懂得分類與辨別,看來你不適合參與任何辯論。 拉比亞認為〔世上無此一說〕,佛經既尚存於在此世上,那當然直接否定了拉比亞的邪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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